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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组织生活”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30  编辑:  点击数: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在全校基层党支部

开展2010年度“主题组织生活”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和新举措。根据校党委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2010年组织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基层党支部开展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一流”为主题的“主题组织生活”活动。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主题组织生活”应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学校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参与迎博办博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原则,努力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在学习研究上下功夫,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

二、活动选题和活动形式

 “主题组织生活”活动选题应围绕:学校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上海市“立足本职,办好世博”的要求;学校和部门的中心工作;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任务和重要工作;推进九次党代会所确立的一流大学的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服务和引领社会,现代大学管理,大学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等七个核心任务以及学校人才强校主战略、文理跨越发展战略、交叉集成战略、国际化战略、服务社会战略和文化提升战略等六大发展战略等为内容。各支部凝练主题,设计“主题组织生活”活动方案和计划,开展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

各支部在开展“主题组织生活”时应本着“有主题、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成效”的要求,组织支部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座谈研讨、邀请专家领导讲党课、知识竞赛、交流考察、共建联建、话题辩论、主题实践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三、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经费可从本单位党建经费,学校返还党费,自设党建基金中列支。组织部将遴选各单位推选的“有代表、有特色”的党支部“主题组织生活”活动,从“学校基层党建创新基金”中安排经费进行支持,并适时组织交流、评比活动。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本年度“主题组织生活”活动分两次进行申报及开展。第一次“主题组织生活”活动将于今年4月申报并随后安排实施,第二次活动将于今年9月申报并随后安排实施。第一次申报及安排情况请见下文,第二次申报和安排届时具体通知。

第一次活动具体安排情况:

1、学习动员。3月底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动员,布置有关工作。

2、策划方案。41414,各党支部确定主题,策划活动方案,并将方案报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方案审定。415420,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导各党支部修改、明确活动方案,并推选“有思想引领、有丰富内涵、有鲜明特色、有活泼形式、有务实收效”的支部活动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参与学校“重点支持项目”评选。

4、重点项目支持。4月底组织部将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的基础上,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推选方案进行评议,并最终确定学校重点支持项目。资助金额分为三等:一等立项:3000元;二等立项:2000元;三等立项:1000元。

5、组织实施。5月至6月,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各支部开展“主题组织生活”,对各个支部活动进展进行跟踪与指导。

6、总结宣传。本学期末,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各支部“主题组织生活”的书面学习活动总结和相关新闻报道报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组织典型交流。

五、活动要求

1、开展“主题组织生活”的主体是各党支部。

2、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指导好本单位各基层党支部的主题组织生活,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子成员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全程参与,各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设计、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参与到活动之中。

3、注重机制建设。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组织生活”,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探索并提炼出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形成支部建设和发挥作用的长期有效机制,巩固实践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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