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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1  编辑: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上海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和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自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拟于近期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及范围

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181031日。

自查范围: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2015年以来下属支部新发展党员进行全覆盖自查;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2015年以来新发展党员,按每年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二、自查内容

检查重点主要是看发展党员工作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同时还应检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以及是否开展定期检查通报和处理(具体清单附后)。

三、工作安排

1. 二级单位自查阶段(108-1019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自查,并于1019日中午1200前将附表1《各单位发展党员自查工作情况汇总表》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sjtu.edu.cn

2. 学校抽查阶段(1022-1027日)

学校组织部抽调部分学院(系)组织员、特邀党建组

织员组成检查小组,到各二级单位进行抽查。检查方法包括:查看发展党员工作原始档案材料、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座谈等。

3. 汇总分析阶段(1030-114日)

针对各二级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检查情况意见,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反馈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


联系人: 张 洋 联系电话:34206237


附件1:上海教卫工作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内容清单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各单位发展党员违规违纪自查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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