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常辉任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正处级)。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2024年6月17日
上一条:关于高震任职的通知(沪交组〔2024〕39号)
下一条:关于陈江平、赵昕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组〔202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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