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吴帆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常务副院长(作为学校聘任制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姚建国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
聘任朱浩瑾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副院长;
聘任郁昱、伍军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副院长(作为学校聘任制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谷大武同志兼任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密码学院)副院长(兼);
免去朱浩瑾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25年4月7日
上一条:关于刘亚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88号)
下一条:关于韩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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