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刘臻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综合业务室主任(副处级),免去其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孟祥琦同志任职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113号)
下一条:关于耿涌、赵长颖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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