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郑震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副院长;
高存功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质量建设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赵凤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国际化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免去郑震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质量建设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职务;
免去高存功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
免去赵凤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25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李锦红同志任职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167号)
下一条:关于付瑶瑶同志任职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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