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李新红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副院长;
聘任殷杉、马超、牛宇戈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志诚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勃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25年7月14日
上一条:关于郁松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216号)
下一条:关于叶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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