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建立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王喜芳同志任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委员、书记;
周蕾同志任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撤销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其原任干部职务自然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张仁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290号)
下一条:关于张杰、龚培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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