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金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聘任程金华、彭诚信、蒋红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季卫东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力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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