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新安任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张新安任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刘佩英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陈江平、吴静怡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