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卫东任职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李卫东为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马小京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白杰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