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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新远、钱静峰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1  编辑:  点击数:

关于朱新远、钱静峰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朱新远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钱静峰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朱新远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