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丹丹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张丹丹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聘期三年;
免去张丹丹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张晓晶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粟莹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