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鹏任职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周鹏为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副处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黄海洋同志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蒋建伟任职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