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后继、王凌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任命汪后继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
免去王凌宇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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