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萍、晏乃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刘萍为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免去晏乃强的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萍的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计划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朱琳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薛广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