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谷国迎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其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赵震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才引进与服务中心主任、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23年4月4日
上一条:关于薛鸿祥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3〕61号)
下一条:关于张兆国、蒋兴浩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组〔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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