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新远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
侯士兵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赵一新、刘志诚、方亚鹏、许文平兼任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
免去林忠钦的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职务;
免去周培的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免去孙丽珍的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2023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葛天舒任职的通知(沪交组〔2023〕26号)
下一条:关于蒋立峰任职的通知(沪交组〔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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