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傅小兰为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院院长(作为学校聘任制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2024年3月25日
上一条:关于罗金才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组〔2024〕19号)
下一条:关于建立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心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的通知(沪交委组〔2024〕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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