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桑大伟、刘少轩、朱喜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聘任张麒同志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田新民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25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张小远任职的通知(沪交组〔2025〕30号)
下一条:关于李厚锐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5〕139号)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