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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志科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2  编辑:  点击数:

关于彭志科任职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彭志科为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处副处长,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