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汪佳莹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免去汪佳莹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上一条:关于陶正苏同志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张昆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