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诸海英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兼);
免去徐汝明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彭树涛、刘建新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3〕26号)
下一条:关于桑大伟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组〔2023〕8号)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传真:021-34206218 电子信箱:zzb@s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