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
彭树涛同志任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
免去刘建新同志的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上一条:关于陆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3〕27号)
下一条:关于诸海英、徐汝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沪交委组〔20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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