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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政治待遇
发布日期:2009-01-06 编辑: 点击数:
贯彻执行《上海市离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正常开展党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
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举办读书班、形势报告会、组织参观考察等;按规定让老干部阅读有关文件;积极为老干部政治学习创造条件,帮助老干部订阅有关学习材料;
学校领导亲自向老干部通报情况;请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以及召开座谈会,听取老干部意见建议;建立在职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参加老干部重要活动;
支持和鼓励老干部为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作用,关心关工委工作;
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
上一条: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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