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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办党支部与直管企业党组织开展联组学习

发布日期:2021-05-14  编辑:  点击数: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为了更好地掌握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5月13日下午,国资办党支部与直管企业党组织开展联组学习。会议由学校专职监事会主席刘文裕主持,校务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吴旦、国资办全体同志、直管企业班子成员以及学校派出董监事等近50人参加了会议。

国资办党支部副书记王玲首先回顾了自2015年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要求和实践工作,随后围绕《意见》六个章节,十七条进行了详细介绍。《意见》包括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明晰职责范围、规范要求程序、明确决策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强化责任担当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为新形势下把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与会同志也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文件内容展开深入讨论。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天东表示,《意见》的出台深入回答了国有企业党建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需要加强研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牢牢结合国资校企发展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鹏表示,《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为修订完善公司议事规则提供了制度依据,同时他也呼吁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尤其是企业纪委工作队伍建设,更充分发挥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在会议的最后,吴旦分享了学习体会并提出了工作希望。第一,要对《意见》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党组织总揽全局、治理主体各司其职的体制机制;第二,要持续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国资校企经营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第三,要坚持服务学校发展不偏离,把提高服务学校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希望国资校企在新时期中谋划新定位,在新格局中谋划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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